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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光城管之城市容貌管理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10-08-25 Tag: 点击:
小王和小李路过龙山路商业城门口,小王忽然觉得今天的路面整洁宽敞了许多,疑惑的问小李“今天走过这条路好像亮敞了很多,你有没有觉得啊?”小李答道:“是啊,你没看到原来这里栏杆上锁了很多网片、架子什么的,现在好像都清理掉了。确实需要好好管管了,原来这里看上去杂乱无章的,现在整洁干净多了。”

    龙山路商业城门口一直是夜市经营者聚集的地方,那些经营者为了图方便,将摆摊用的桌子、网片、架子、木板之类的锁在了商业城门口的栏杆上。他们自己是方便了,却破坏了城市的容貌和商业城的经营容貌。

    根据《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第二款“临街建(构)筑物的管理单位或业主应确保建(构)筑物立面整洁,外露的信报箱、牛奶箱等各种专用箱和管、线、架、杆、池等整齐、清洁、功能完好,无破损、锈蚀,及时修整或拆除有碍市容的设施。禁止擅自在道路上空及住宅楼之间设置架空管线。禁止在道路两侧护栏、电杆、树木、绿篱等处架设管线,晾晒衣物,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。”的规定。执法局城东中队首先向经营者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,对期限届满仍未自行清除的吊挂物配合商业城管理方实行了清理。

    一个良好的城市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,希望更多的人参与到城市的管理中来。